動力施肥機補助辦法: |
第一條 |
本辦法補助台數及金額:擬補助動力施肥機八十台,每台補助新台幣伍仟元正。 |
第二條 |
補助台數分配方式:每農事小組保障三台為原則,由全部申請者抽籤,餘由未抽中者集中辦理再抽。 |
第三條 |
申請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農友,均可在每年一月本會指定之時間內提出申請。
一、 前一年度於本會購買肥料者,每0.1公頃須購買新台幣500元以上,審查係由本會至農糧署
農糧資訊網路系統中農友所申報之耕作面積為計算依據,若於該系統查無耕作面積則不具申請資格。
二、 同一戶只限一人申請,歷年已抽中補助者滿六年第七年度起可再申請。 |
第四條 |
申請手續:申請人需將本會所印製之申請書經各該農事小組長簽章後連同下列資料送至本會會務股申請。
一、 前一年度於本會購買之肥料收據(如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
二、 申請人存摺影印。
三、 大甲區農會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義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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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申請地點:本會會務股(43747
台中市大甲區文武路10號) |
第六條 |
各小組依申請書一律在本會指定日期公開抽籤辦理。 |
第七條 |
申請本會動力施肥機補助注意事項:
一、 申請期限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一月十日止。
二、 申請書需經各農事小組長簽章。
三、 動力施肥機申請表自即日起可向本會會務股索取,或自本會網站自行下載。
四、 申請書於申請期限截止後統一審查;經受理後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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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
本辦法未盡事宜均以當期公告為準。 |